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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冬季旅游安全和接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旅游局 来源:市旅游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年12月11日

哈旅发〔200646

哈尔滨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

冬季旅游安全和接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旅游局(办),各旅游经营单位:
    2006-2007
冬季旅游来临,最近,省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对做好冬季旅游各项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为了做好冬季旅游安全和接待服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冬季旅游安全工作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切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1
.旅行社要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制定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员工、导游、领队加强经常性的旅游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团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团队用车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安排旅游团队购物、用餐、娱乐、游览等项目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要制定和实施旅游安全预案,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旅游部门,并在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做好事故处理相应工作。
    2
.星级宾馆要重视旅游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宾馆治安娱乐等环节,要采取消防演练等措施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能,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清理消防通道,整改消防隐患;要重视食品安全,把好采购、储存、加工、配餐关,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要确保宾馆治安安全,杜绝治安案件发生;要采取措施,确保宾馆旅游娱乐活动安全有序,严禁“黄赌毒”。
    3
.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单位等,要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旅游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行车,尽量避免赶时间行车,造成事故隐患,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要加强设施设备检查维修,游乐项目要采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旅游旺季要注意疏导游客,确保安全有序。
    4
.导游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在带团过程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车辆选择、旅游项目安排、旅游住宿、用餐游乐等环节,要重视和加强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示旅游者注意,并相应调整行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一遇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和求救,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旅行社和有关部门。
    
二、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冬季旅游旺季接待服务工作
    
各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做好哈洽会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树立哈尔滨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旅行社要认真实行旅游合同、保险规定和服务规范,认真履行旅游合同,杜绝合同中针对旅游者的霸王条款,要根据省市新调整的旅游线路,设计旅游团队行程和活动,给旅游者新的体验;星级宾馆要认真开展细微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以优质服务树诚信形象;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单位等,要改进服务措施,加强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
    
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冬季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安全、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市旅游局将组成检查组,联合区县市旅游部门,加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整顿不安全问题,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店、黑车”,打击非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继续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届导游大赛、做优秀导游、诚信旅游、细微服务等活动,努力营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的优秀旅游城市环境和形象,为冬季旅游旺季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ΟΟ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