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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纪检监察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04日

哈旅发〔20077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

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哈尔滨市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旅游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旅游 政风行风评议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旅游局,市纠风办。
     
哈尔滨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7年3月30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哈尔滨市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旅游局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市旅游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纠风办部署,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为主要对象,以解决损害旅游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问题为重点,通过扎扎实实的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推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依法行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各级旅游部门及公务人员做到勤政、廉洁、依法行政、便民服务、简化手续、热心高效为群众办事;各旅游企业要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为重点,做到守法、践诺、诚信经营;旅游企业员工做到敬业、尽责、优质服务;旅游市场规范、安全、有序。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部署情况。是否落实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把纠风专项治理和“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摆上了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是否“一把手”亲自抓,经常研究,加强督查,在机关和行业形成了制度,形成了氛围。
    
(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停止,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的问题。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是否落实“八项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实行“一条龙”综合服务或“一站式”集中办公,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是否出台了优化旅游经济发展环境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并狠抓落实,取得了成效;是否积极参加“环境与行风热线”节目,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纠正和查处破坏旅游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问题情况。是否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及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刁难勒卡和“三乱”等行为。
    
三、评议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旅游局端正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副组长:杨义龙、关英华、马春野、王桂香
    
成 员:张清波、沙晓东、于世泉、庞 静、陈志刚、杨晓明、李 刚、姜厚玉、杨静钢、徐秋华、许力伟、赵成鹏
    
端正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桂香
    
副主任:张清波、沙晓东、姜厚玉、于世泉、徐秋华
    
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纠风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
    
(二)解决的重点问题:在政风建设上重点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在行风建设上重点查处“黑社”非法经营和“黑导”的非法从业行为。专项整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欺诈游客、恶性削价竞争及导游索要小费和收取回扣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1
.制发工作方案。市纠风办工作方案和市旅游局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
427日前报市旅游局行风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4664620,电子信箱:lyjcs2006@126.com
    2
.公开承诺。各区、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主要是:本单位在“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为人民群众办哪些实事等,并公布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市纠风办与新闻媒体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等活动,认真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
.自查自评。7月份,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
710日前报市旅游局行风办,市旅游局行风办于7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纠风办。
    4
.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11月上旬在当地纠风办的组织指导下,按照市纠风办印发的《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认真参加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
    5
.工作总结。
20071210日前,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总结报市旅游局行风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是加强“两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快发展大发展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全市旅游行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载体。全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行风建设纳入日常行业管理中去,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要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层级负责制,在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监督检查、树立典型、纠正违纪问题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把评议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方案中提出的2007年评议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单位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研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克服畏难情绪,摒弃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旅游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强化社会监督和信息交流。在实施评议活动中,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纠风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广大游客等多方面的监督,鞭策和督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厉处罚各种违法违规和不守诚信的经营行为,加大旅游市场治理力度,树立旅游行业的良好风气。